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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四)

发布时间:09-20-2006 12:00:00     浏览

三、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发展是当代中国的主题,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相统一,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必须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准确认识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各种关系。

  一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的关系。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既要遵循经济规律,又要遵循自然规律;既要讲究经济社会效益,又要讲究生态环境效益。要抓紧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同时要着眼未来发展,坚决防止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着眼于实现现阶段的发展目标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切实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保证有利于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

  二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整体,从根本上说,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是一致的。局部要服从全局,全局要照顾局部,要兼顾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努力实现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良性互动。要坚持全国一盘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中央在作出重大部署、制定方针政策时,既要考虑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也要照顾不同地区、部门的特点和利益,区别对待。地方要充分发挥各自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因地制宜地做好工作,但必须坚决维护中央的统一领导,维护中央权威,自觉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要不断增强在大局下行动的自觉性,坚决克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只有把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都发挥好,才能把中国的事情办好。

  三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发展的平衡和不平衡的关系。平衡与不平衡的辩证运动是事物发展的重要特征。事物发展是一个从不平衡到相对平衡再到不平衡的循环往复的过程。实践表明,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大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既不是毫无波折的平衡增长过程,也不是一边倒的绝对非均衡增长过程。我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不同的地域、群体、行业和领域,因发展起点、资源条件和自然环境以及资金、人力、知识等方面的差异,不平衡发展是必然的。一刀切、一个模式、齐步走是不可能的。要坚持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既巩固已有的基础和优势,又要着力加强薄弱环节;既善于调动各方面发展的积极性,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又注重持续稳定发展,努力实现发展的均衡性。

  四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增强经济的活力和效率;同时又要充分发挥政府宏观管理和调控的作用,注重克服市场的缺陷和不足,解决市场不能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在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加快和改革攻坚的过程中,要注重发挥政府在促进就业、调节分配、完善社会保障、实现社会公平、协调城乡和区域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中的作用,努力实现又快又好发展。

  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关系,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唯物辩证法,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人民日报》 (2006-07-23 第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