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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工部对研究生开展“国家宪法日”学习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12-08-2014 12:00:00     浏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为了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党委研工部开展了研究生“国家宪法日”系列学习教育活动。

党委研工部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利用研究生会微信微博平台面向全体研究生进行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扩大宣传的辐射面。并编印了《向宪法宣誓》等材料发送至研究生无职党员骨干,号召研究生党支部开展相应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同时为强化研究生骨干的宪法意识,从而更加自觉地学习宪法,宣传宪法精神,维护宪法的权威。研工部于12月4日下午组织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研究生及部分研究生社团骨干进行了一场学习宪法座谈会。

研工部副部长周华介绍了座谈会的目的、意义以及我国设立国际宪法日的背景情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研究生骨干要主动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人文学院党委副书记王硕结合我校的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对各位在座研究生提出要学习宪法精神,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履行权利与义务,同时也要多学习法律,学会怎么用法律去保护我们的权益,同时也不侵害他人的权益,积极关心我国的时事形势。随后,人文学院法学专业研究生宋吉宇为在场研究生讲解了宪法中的基本知识,以及行政法规的一些革新之举,使研究生骨干对我国法治发展之路有了一个更加直观全面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