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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大讲堂:中国核立法动态概述

发布时间:10-27-2015 12:00:00     浏览

10月26日下午,来自中广核的陈刚教授在我校举办了一场题为“中国核立法动态概述”的讲座。

陈刚教授为大家介绍了中国的核立法动态。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我国核法规数量众多,内容丰富,国际法律公约更多达54部。但我国核能立法时间较短,从1984年《原子能法》第一次起草,到如今刚好三十年。

陈教授在讲座中提到,核法律的基本概念是:为监管从事与可裂变材料、电离辐射和接触天然辐射源有关活动的法人或自然人的行为而设立的特殊法律规范。

陈教授认为,核立法的趋势可以概括为五点:一是明确公众各主体法律的地位;二是核立法的定义明确和范围清晰;三是核安全法律责任的规范全面;四是核工业向顶层设计发展;五是与国际接轨并树立负责任大国的形象。现如今核法律的关注点发生了转移,以前着重于核安全,现在看重“3S合一”,即需要核保障、核安保、核安全三者兼顾。

陈教授又讲解了以框架成型,形式各异的各国核法律制度体系,重点介绍了我国体系的管理与监管,后来又对中国核电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评价。

最后,陈教授就当下的核法律热点问题——核灾难、核事故、核损害,提到了相关的责任法律制度,并希望我们未来更加注重制度设计的复杂性、变化性和重要性。

陈刚教授,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国际原子能机构原子能机构核责任专家组专家、北京市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原子能法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