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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何马根庭长做客华电大讲堂

发布时间:05-28-2015 12:00:00     浏览

2015年5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何马根做客华电大讲堂,为全校师生做主题为“立案登记制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的讲座,此次讲座由我院法学教研室王学棉教授主持,方仲炳教授、赵旭光副教授及在校学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何马根庭长199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之后一直在法院系统工作,1990年7月至2015年3月工作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先后担任昌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2015年3月,调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任执行三庭庭长,兼任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何审判员有着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此次讲座主要是围绕着目前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中关于立案登记制度进行讲解与讨论。

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举措,推进这项改革,有利于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对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何庭长从四个方面为大家介绍了该制度,包括立案登记制度提出的背景和要求、立案登记案件的范围、立案登记制度带来的变化、人民法院如何应对立案制度的改变,其中立案登记制度带来的变化主要从国家、当事人、法院三个角度进行讲解,讲解运用案件和理论相结合办法,理论部分深入浅出,让大家更容易和全面的了解立案登记制度。

何庭长指出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就是要保护人民群众的诉权,解决人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立案难”的问题,主要举措包括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需登记立案、当事人提供立案材料必需接收、能否立案必需书面告知、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充的立案材料等,这些举措符合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司法改革的精神,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诉权。何庭长同时也指出该制度对法院带来了挑战,主要表现在案件数量一定程度上增加使得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更加凸显、立案门槛的降低使得有些当事人进行恶意诉讼、虚假诉讼影响法律的权威,针对法院面临的这些问题,他提出应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让更多的矛盾纠纷通过非诉方式处理,要探索建立司法诉讼的庭前准备程序,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先行调解工作机制,从而减轻法院压力,同时要严厉打击恶意诉讼、虚假诉讼。

  

何庭长最后分享了自己多年的民商事审判经验并与参加讲座的老师和同学探讨了共同感兴趣的话题,讲座现场气氛十分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