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2008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11-28-2008 12:00:00 浏览 次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三年,又正逢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为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根据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司法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08年“ 一、活动主题 2008年“ 二、时间安排 2008年“ 三、目标任务 结合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宣传重点,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民生问题和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国家基本法律、重点和热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通过宣传活动,在广大师生员工中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观念、公平正义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为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活动主题,我校2008年“12.4”法制宣传日主要宣传活动安排如下: (一)校内各部门要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自主开展以宣传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校长办公室于 (三)党委宣传部于 (四)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在校内举办大型法制宣传和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突出关系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向广大师生员工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 (五)校团委组织法政系师生与回龙观地区工委法治办联合在城北市场广泛进行街头法律宣传、咨询等活动,深入开展以宪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六)校新闻中心及下属新闻中心记者团,要提前进行宣传策划,届时派出骨干力量到各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地点做深入采访,并及时整理出稿件进行宣传报道。 (七)校新闻中心网站、校广播台、校电视台要在第一时间利用头条新闻,对当天的宣传活动进行充分展示和全面报道,以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进一步提高我校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八) (九)党委宣传部网站要及时更新和补充“普法园地”专栏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无特殊情况应保证24小时开通,不断强化法制宣传的阵地建设,为广大师生学法、知法提供畅通的学习渠道和及时可靠的学习内容。 五、活动要求 (一)统一组织,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把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作为今年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本宣传活动方案的要求,注重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结合实际,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周密实施,狠抓落实,确保宣传活动的实效。 (二)紧扣主题,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突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任务的宣传,突出对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突出对“五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的宣传,突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和典型事例的宣传,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要结合学校实际和所在地区周边环境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能动性和创造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突出本校及当地特点,开展有特色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宣传活动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四)认真总结,扩大交流。请各单位 办公地点:行政楼106室 联系 人:祁学飞 联系电话:80798308 51963836 电子信箱:qxf@ncepu.edu.cn 党委宣传部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