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07-14-2015 12:00:00 浏览 次
各有关部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普法工作的实际与特点,现对我校“六五”(2011-2015)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检查验收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牵头,校办、教务处、学工部、研工部、保卫处、校工会、校团委、政教部等部门配合。 二、责任分工 (一)校办 法律顾问室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以及落实校领导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顾问为学校各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的有关情况。 (二)学工部、研工部、团委 学工部、研工部、团委在学生中组织开展的相关普法活动,如宪法学习日(即宪法实施日,也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的有关法制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等。 学工部、研工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有关制度的建设情况,在学生处理工作中通过申诉制度、依法依规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有关情况。 (三)教务处 依法治教的有关情况,法律课程的教学计划安排等。 (四)校工会 依法维护和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关情况。 (五)保卫处 依法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有关情况。 (六)政教部 法律教师队伍基本情况,法律课程建设情况,“法律进课堂”情况等。 三、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挖掘整理自2011年到目前的有关文件、制度、通知、讲座、研讨、征文等与普法有关的活动情况,以及好的做法、成功经验、典型案例及普法成效等相关内容。 (二)各部门指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于7月20日前将该同志的姓名、办公地点、办公电话、手机、Email(请务必填写附表)通过办公平台或电子邮件报送党委宣传部。 (三)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整理相关材料,根据责任分工情况,在内容全面翔实、语言通畅精练的基础上,可详可略,字数不限。请于8月18日前通过办公平台或电子邮件报送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祁学飞联系电话:61772308 手机:13439277446 办公平台:党委宣传部祁学飞收 Email:xuefei_547@163.com 附表 《“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人员名单》 “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人员名单 部门名称: 姓名 办公地点 电话 手机 Email 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