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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03-07-2017 12:00:00     浏览

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相关部门: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请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相关部门对本单位2016年以来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自查,梳理目前存在的问题、不足并分析原因,对2017年拟开展的工作进行部署,具体督查内容如下:

1、传达学习上级及学校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情况、学习贯彻学校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情况;

2、党委落实意识形态领导责任情况,包括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责任落实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的情况,把意识形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的情况;

3、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包括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报告制度、分析研判制度、情况通报制度、风险防控制度等情况;

4、意识形态正面引导和主流文化建设情况,包括研究宣传阐释党的理论情况,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情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情况,自有校园媒体的质量与影响力建设,优秀网络作品情况等;

5、意识形体阵地管理和问题处置情况,包括网络舆情和意识形态引导管理情况,社团管理情况,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进行处置情况等;

6、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各相关部门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任务分解表开展相关工作情况;

请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相关部门根据上述内容,将相关情况如实填写在意识形态工作自查表(附件1)中,并于3月15日前将电子版通过办公平台报送宣传部。联系人:

北京校部   孙翠亭   61771063

保定校区   李梦雅   7522627

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七年三月七日

附件1:意识形态工作自查表

单位名称:         

2016年完成情况

(已采取的措施、制定及修订的制度、取得的成效等)

存在的问题、不足及原因分析

2017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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