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党组关于开展向全国道德模范学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09-28-2007 12:00:00 浏览 次
中共教育部党组文件 教党[2007]23号 来自:党委宣传部 2007-09-27 11:54 编辑:祁学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这次评选表彰的全国道德模范,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反映了我国社会发展进步的时代精神。全国教育系统共有18位同志荣获“全国道德模范”称号,其中有6名教师、12名学生。他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事迹感人至深,可歌可泣。他们是全国2亿多师生的优秀代表,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教师、教育工作者和广大青少年学生崇高的思想境界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教育部党组决定,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向全国道德模范学习活动,特别是要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开展向教育系统的全国道德模范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入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接见全国道德模范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向全国道德模范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学习活动,用道德楷模的先进感人事迹感召师生员工,把社会主义道德观念传播到每一个师生员工,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道德氛围,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把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 二、加强宣传,大力营造学习全国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要以全国道德模范的典型事迹和崇高品格为素材,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宣传橱窗、墙报板报以及文艺活动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活动,在教育系统迅速掀起学道德模范、树文明风尚的热潮。 三、注重实效,推动教育系统公民道德建设提高新水平。要把学习道德模范的活动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 中共教育部党组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