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君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观
发布时间:09-20-2006 12:00:00 浏览 次
科学发展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指针。完成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一要牢记“机遇”二字,即要紧紧抓住21世纪头20年这一重要战略机遇期;二要贯彻落实“全面”二字,即要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要做到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而且要实现“社会更加和谐”这一重要目标。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包含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这就决定了科学发展观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指针,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指针。
科学发展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就要求我们对社会主义的“建设”、“发展”等范畴有一个全面的理解。这些范畴都应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建设、全面发展的含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根本保证。
科学发展观指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又具有新的历史起点和时代特点。我国利益关系、经济结构和社会生活出现了一系列新变化,进入了“黄金发展期”与“矛盾凸显期”并存的特殊发展时期。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需要认真研究的一个大问题。党中央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时候,强调了三个重要理念:一是发展,这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二是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三是统筹兼顾,达到全面、协调、可持续,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这就告诉我们,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才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指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为了更好地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包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科学发展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观。 (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