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三级单位通讯员管理和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05-19-2005 12:00:00 浏览 次
为了更好地搭建我校及各部门展示最新动态和工作成绩的平台,扩大各二级单位的传播影响,促进二级单位各种活动和业绩的宣传报道,经研究决定,现在各三级单位设立通讯员。 三级单位通讯员由各二级单位负责人掌握,指定该单位一人为兼职通讯员。 一、二级单位通讯员的工作职责: (一)通讯员主要工作职责在于配合校党委宣传部对本单位的核心工作、热点问题、先进典型等予以充分及时的宣传报道。宣传报道范围以本部门工作为主。如果是校级及校级以上单位在该部门进行相关活动,应将活动组织情况、有关资料提前上报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协助做好宣传工作。 (二)通讯员负责本部门宣传报道的各种稿件应尽快向新闻中心网站投递。 (三)通讯员应保持与新闻中心经常联络,关注新闻中心网站,及时就宣传报道工作中的成绩、信息、存在问题以及一段时期内的宣传工作导向进行交流沟通。 (四)通讯员如调离所属部门,该部门应及时选出新的通讯员,并将有关变动告知新闻中心。 二、评选优秀通讯员的标准及奖励办法 (五)优秀通讯员评选条件:工作积极、社会活动能力强,能充分利用新闻中心网站对学校和本部门的工作进行有效宣传报道,投稿数量多、质量高、效果好、点击率高。 (六)评选办法:对各部门及各通讯员技稿,以新闻中心网站发布稿件的统计数量多少及点击率高低进行排名,每年评选出5个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10名优秀通讯员。 (七)奖励办法:每年12月份召开宣传工作年会,总结学校一年的宣传工作,并对评选出的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通讯员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