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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

发布时间:06-21-2005 12:00:00     浏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针,适应“十五”期间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不断推进我校依法治校的进程,为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1]8号)和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 指导思想
我校“四五”普法工作,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推动我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的客观需要,立足于全面推进我校依法治校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在全校继续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充分发挥普法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中的基础作用,为加快教育法制化的进程,促进和保障我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 目标与任务
(一)目标
根据宪法原则和新时期全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发展进程,紧紧围绕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大局,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学校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扎实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全面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通过“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实现教育管理和学校办学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向主要依靠法律手段方向的转变,使法制教育成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努力培养各种层次的具有相应现代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合格人才,为“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校”战略目标的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任务
1、继续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邓小平法制理论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学习宣传与公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注重培养大学生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强化保护教师、学生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教育工作者、学生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注重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2、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密切联系我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宣传以《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为主干的教育法律法规和其他与教育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和法律知识,宣传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维护广大师生员工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律知识,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证学校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要正确处理学法和用法的关系,以普法工作为基础,以依法治校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我校法制工作制度建设,加大法治在学校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力度。
4、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学校的德育工作和教师的师德建设,全面推进学校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对象与内容
(一) “四五”普法的对象是:全校师生员工,其中重点对象是校、院(部处)级领导干部和各类管理人员。
(二) “四五”普法的主要内容是:
1、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教育法律法规,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重要的行政法律以及与加入WTO相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学习与反腐败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教育法律法规以及依法治校的有关知识。
2、教师要结合师德建设和育人实践,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重点学习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工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以及劳动法、教师资格条例等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学生要把完成列入大纲的课堂法律教材的学习,与学习宪法、劳动法、婚姻法、刑法、治安营理处罚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红十字会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机地结合起来,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机结合起来。要通过比较全面的马克思主义法制理论和法律知识教育,使之树立较强的现代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四、步骤与方法
(一)步骤
“四五”普法规划从2001年开始实施,到2005年结束。通过制定年度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
1、启动阶段(2001年):制定我校“四五”普法规划。建立普法工作责任制,重点做好教材准备、宣传发动和骨干培训工作,为“四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做好必要的准备。
2、实施阶段(2002年-2004年):根据规划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学习任务和普及进度,做到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认真扎实地组织实施,务求实效。
3、考核验收阶段(2005年):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迎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考核与验收。
(二)方法
1、普治并举,整体推进.要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继续把“四五”普法工作与我校的法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普治兼顾,全面实践,整体推进。通过普法,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与水平。
2,典型引路,分类指导。要注重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并及时有效地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同时,要根据不同单位和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目标,提出要求,选择方法,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要建立经常性的法制学习制度,把法制学习纳入日常政治、业务学习之中;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扎实开展课堂教育;要有组织。有计划地举办法制培训和法制讲座,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图片展、文艺演出等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类传媒,尤其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开辟网络宣传阵地,广泛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全国法制宣传日(每年12月4日)为契机,集中开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4、针对实际,狠抓落实。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既要兼顾全局,又要突出重点,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形式主义,保证法制宣传教育真正取得实效。

  四、基本要求

  “四五”普法要与学校整体规划同步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力争在学习的制度化建设和构建新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与能力,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二)加强普法制度建设。

  1、要逐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法律顾问制度,确保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要建立、健全和落实学法用法和考试考核制度。有关年度考核情况要作为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考试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3、要坚持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 以自学为主的形式,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学习和培训,其中,教师自学时间每年不少于40学时,校、院(部处)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时间每年不少于30学时。 

  (三)紧密结合德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做到德法并举。要认真开设好大学生《法律基础》课程,并结合形势在大学生《形势政策教育》课中开设有关的法律教育专题,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列入考试科目。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要在巩固原有宣传阵地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法制文艺、网络宣传的领域和渠道。逐步建立大学生法制教育基地,加强师资、教材、设施建设。

  六、 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四五”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并做好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各学院和校机关要建立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构,负责做好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的具体落实工作。要加大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的力度,配齐配强与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和尽可能的装备,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要明确职责,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与激励机制,调动各单位普法积极性,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落实经费保障。学校将根据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需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专款专用,确保“四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