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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五五”普法规划(2006-2010)

发布时间:12-02-2008 12:00:00     浏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适应“十一五”期间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不断推进我校依法治校的进程,为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五五”普法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普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全校教育法制的基本状况,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广大师生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法律素质的提升,实现教育管理从过去的依靠行政手段向依靠法律手段的转变。全面提高学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工作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五五”普法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根据宪法原则和新时期法制建设的发展进程,紧紧围绕我校改革与发展的大局,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师生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扎实推进我校依法治校进程,全面提高学校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通过“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使法制教育成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努力培养具有现代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合格人才,为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治校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适应公民的法律需求,“五五”普法规划确定了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首先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五五”普法主要内容

“五五”普法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防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保密法》《合同法》、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与青少年教育及成长、与学校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条例、规程和国家、北京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

四、“五五”普法实施步骤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

2006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认真做好第五个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

2、学习实施阶段

2007-2009年,根据规划要求,制定年度普法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和学法进度,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心得、有记录,扎实认真地组织实施,务求实效。

3、考核验收阶段

2010年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全面迎接教育部和北京市组织的考核验收工作。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普法机构、人员、经费及必要装备的落实情况;普法规划的制订、落实情况;领导的学法笔记和普法宣传情况;学校的学法情况;普法教材、资料征订和学习情况、普法工作文档管理情况;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学用结合,依法治理情况等。

五、“五五”普法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健全制度

1、学校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分管书记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进一步调整充实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宣传部负责“五五”普法工作。主要职能是普法教育、法制宣传和法制理论研究。

2、建立工作制度

(1)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例会,研究制定教育法制工作年度计划,协调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服务、排解法律纠纷等重大活动。

(2)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对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包括党纪政纪)特别是与教育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每年组织一次学习考试,以考促学。

(3)落实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正常运作。

3、加强队伍建设。精心组织责任心强、能吃苦的人员从事普法工作,加强校内兼职法制工作队伍的减少,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法律意识

1、重点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校领导干部要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教育法律法规、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重要法律等法律法规,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通过建立健全法制讲座制度、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等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现代法治理念。在熟谙《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熟练地掌握和运用教育的法律法规,从而转变管理观念和手段,由注重依靠行政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转变,实现依法管理、依法治教。

2、全面提高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全体教职员工要结合师德建设,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 学时。重点学习《教育法》、《教师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师资格条例》等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开设法制讲座、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观念,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观念,从而更加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法律义务,更加有效地行使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事务的权利,当好主人翁。

3、切实提高全体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学生要完成列入教学计划的法律课程学习,特别要学好《宪法》、《婚姻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国家和北京市的与大学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常识课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学生参加专题讲座等其他形式的普法教育和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每学年不少于学时。

(三)、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努力提高教育执法水平

1、依法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依据国家和地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淘汰原有制度中相冲突的条款,调整原有制度中不尽一致的条款,在原有制度中增加相应的新条款或重新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2、加强民主管理,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

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参政议政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重大事项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议事、决策和监督程序,实行校务公开。

(四)、营造普法氛围,行之有效地开展普法工作

1、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制图片展览;充分发挥广播室、电视、报纸、橱窗等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办好法制专栏或专题节目,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法律知识征文;参观法制教育基地;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努力探索和开辟普法工作新渠道。

2、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两课”作用,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两课”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使法律法规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出现在课堂,让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其中。班会要有计划有步骤向学生宣传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在联系广大师生员工方面的优势,依靠他们来调动各自所联系群体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充分发挥学校保卫处在整治校园环境、维护校园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紧密结合,从而达到普治并举,整体推进。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