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下半年“形势与政策”辅导材料(5)
发布时间:09-22-2005 12:00:00 浏览 次
五、和谐社会 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摘要) 胡锦涛说,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胡锦涛从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任务;切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加强和改善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等四个方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精辟论述和重要指示。 构建和谐社会 是国内外形势要求 胡锦涛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任务,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从国内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 从国际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把握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有力应对来自国际环境的各种挑战和风险的必然要求。 从我们党肩负的使命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 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全党同志都要从这样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自觉承担起和谐社会建设的历史任务。 构建和谐社会 是执政经验总结 胡锦涛指出,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科学设想。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上取得的新进展,既是对党执政经验的总结,也是对国外一些执政党执政经验教训的借鉴;既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也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既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重点要做10件大事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胡锦涛强调,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二、切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三、切实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四、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五、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六、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七、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八、切实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九、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十、切实做好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 来源: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