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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二级部门宣传思想工作负责人及信息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10-09-2006 12:00:00     浏览

校直各单位:

根据9月28日学校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加强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校直各单位要明确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负责人和一至两名宣传信息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宣传思想工作二级部门的界定以校园网主页中机构设置和院系设置为准。具体包括的单位如下:

院系: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数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体育教学部、科技学院。

管理及教辅等部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纪检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工会、团委(艺术教育中心)、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办公室、计财处、教务处、国际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院(筹)、学科建设办公室、科技处、基建处、后勤与资产管理处、产业管理处、成人教育学院、培训学院、期刊出版部、高等教育研究所、能源与环境研究中心、图书馆、网络与信息中心、后勤集团、校医院。

2、各二级部门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和一至两名宣传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宣传思想和信息工作。

3、宣传信息员的条件:热爱宣传信息工作,政治素质好,具备一定的新闻、信息报道等文字写作能力,掌握基本的电脑网络操作技术。

4、宣传信息员的工作职责:本单位的网络信息管理以及校报、外宣的基础材料的起草、总结和上报工作。

5、各单位的负责人和信息员名单请在10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党委宣传部备案。登记表请点击附件下载。联系人:张磊,邮箱:zhanglei@ncepu.edu.cn,电话:80798308 51963836。

附:华北电力大学二级部门宣传思想工作负责人及信息员登记表

党委宣传部

200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