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工作阶段性总结检查督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06-04-2015 12:00:00 浏览 次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相关职能部门: 2015年是学校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第二年。按照校党委领导关于组织开展阶段性工作总结检查督导的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核心价值观建设工作阶段性总结检查和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总结检查基层单位和相关责任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探索培育践行工作规律,进一步推动学校《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及《职责分工方案》实际落实,为推进学校深化改革和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工作,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内容 总结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贯彻学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职责分工方案》以及《重点实施项目》的实际落实情况。重点总结检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宣传教育情况,加强师德校风建设情况,精神文明建设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践活动和文化实践育人工作情况以及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核心价值观建设工作阶段性总结检查和督导,是学校党委领导非常重视的一项工作任务,各单位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专题研究作出部署。 (二)注重实效。总结检查和督导要求真务实,真实反映工作贯彻实施情况,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落实的意见建议。 (三)抓好典型。总结检查根本目的是为推动工作。各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注意挖掘先进典型,突出抓好典型人物、典型事例、典型经验的总结培树。学校将以适当形式对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工作情况进行排名排位,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各基层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在6月5日17:00前将阶段总结报告文字报党委宣传部(电子版通过OA发宣传部梁宁邮箱)。 党委宣传部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