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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1-2022年度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04-12-2023 05:06:41     浏览

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各直属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征集2021-2022年度“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推荐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至多可推荐1人,也可不推荐。

二、评选标准

(一)总体条件

具有首都意识、首善意识,长期支持和参与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坚守价值理想、守护精神家园,在奋进新时代中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上发挥了表率作用,为建设“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最好的城市”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具体条件

1.主动作为、服务大局。在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落实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疏解非首都功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筹办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等中心工作,以及在疫情防控、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等工作中,勇担当、尽职责、有成效、贡献大,是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带头人。

2.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在城市管理和执法、政务服务等工作中,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树立公务员和执法队伍的文明形象。

3.敬业奉献、努力奋进。着力做新时代的奋斗者,坚持把奋斗精神融入岗位、融进首都发展的新使命新征程,给各行各业的人们做出了表率示范,创出了一流业绩。

4.崇德向善、充满爱心。热衷公益事业,长期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自强不息,诚实守信,在各类道德实践活动、公共文明引导行动及践行文明行为规范等主题活动中表现优异,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5.开拓创新、矢志超越。奋力走在科技、教育、卫生、体育、文化艺术等领域创新前沿,以工匠精神在本领域、本岗位刻苦钻研,成绩突出,用模范行为与优秀成果为国家、为首都建设和发展贡献智慧力量,是倍受推崇的创新榜样。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可推荐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候选人。

三、工作要求

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注重挖掘基层先进典型,综合考量、优中选优,确实把在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具有时代性、典型性、示范性的先进人物推荐上来。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职副局级(含)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评选对象,在职处级领导干部不得超过推荐总人数的20%。

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10月14日17:00前将“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50101996@ncepu.edu.cn邮箱中。

联系人:李双阳 61771659 15810146050


附件: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候选人推荐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参加工

作时间


职务


300字左右










直属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意











(盖 章)

   


党委宣传部

2022年10月12日